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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Facebook赔了40亿

2020-05-24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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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Facebook赔了4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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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 是否应该因使用隐私信息向用户付钱?以及,数据的控制权和所有权,什么时候能真正属于我们自己?


如果一款 App 未经许可,抓取了你的照片,或者收集了照片上的信息,你觉得你应该获得多少赔偿?


我们经常看到一些 App 被整改的新闻(不合理索取用户权限,私自收集用户信息等),但也只是停留在“整改”层面。其中的“受害者”——用户,往往不会得到任何补偿。


比如,每次 Facebook 被卷入隐私丑闻时,官方似乎都是按照一本通用手册给出的程序进行处理:马克·扎克伯格出面道歉,并经常使用重复的台词,比如“这是一个大错误”或“我知道我们可以做得更好”。


然而,事态变了。


最近,Facebook 正在和用户达成一项集体诉讼的和解。这项诉讼称“Facebook 通过照片标记工具,未经许可收集用户照片上的人脸信息。”为此,Facebook 提出和解,表示将赔偿 5.5 亿美元(约合人民币 40 亿元),平均下来,每一个集体诉讼的成员可以获得 150~300 美元不等的补偿。


这是有史以来**的隐私相关的集体诉讼和解金额。如果不和解,按照当地法律,Facebook 可能要向每一个集体诉讼成员赔偿 1000~5000 美元不等。


全球**社交媒体公司的低头,标志着,因私自收集用户人脸等信息,互联网公司可能不只是要准备好一套精致的公关话术,还得开始考虑向用户支付赔偿金,或者重要的是,得更加规范地使用用户数据了。


这起事件同时也引发了广泛的舆论思考:不同用户的数据是否产生了差异化的价值?政府、企业、用户三方到底通过怎样的博弈,才能够建立一种隐私保护平衡的机制。


巨头的艰难“低头”


让 Facebook 主动提出和解,这个过程花了 5 年,但也只是赔给伊利诺伊州的用户。


这场官司从 2015 年就开始了。多年来,Facebook 一直鼓励用户在他们上传的照片上,标记其中的人物。而 Facebook 存储这些信息的同时,还会创建指向该人的个人资料链接。


这个功能一开始并没有引来很大争议,直到有三个用户反映他们的家庭住址等信息,也被放到了 Facebook 的识图功能之中。这三个用户刚好来自伊利诺伊州。于是,官司开始了。


很难有普通用户告得赢像 Facebook 这样的科技公司,这注定是一场耗时耗力耗钱的拉锯战。而这场官司之所以天平最终会倾向于用户,很大因素在于伊利诺伊州存在相关法律——《生物识别信息隐私法》。


隐私泄露、数据使用不当等问题经常令 Facebook 惹上官司|视觉中国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未经许可使用人的图片或指纹等信息,公司每次可能会被罚款 1000 至 5000 美元。


在美国,还有另外两个州有相似的法律,但并不允许个人提起诉讼,而是将执法权委托给他们的司法部长,但这些长官似乎并没有什么作为。因为“有所作为”是要付出代价的。


当地商业协会组织负责人曾批评道,伊利诺伊州的法律“将诉讼置于创新之上”。


面对伊利诺伊州的法律,一些公司选择退出,比如索尼。他们拒绝将“aibo”机器狗出售给伊利诺伊州的居民,因为这个机器人的各项功能就是基于面部识别技术展开的。


在美国其他州,并没有相似的法律,因此在类似“指控互联网公司从电子邮件中获取用户的个人信息并监视其网络浏览习惯」的诉讼中,普通用户很难取得胜利,也很少有普通人有如此精力和资金来进行长时间的维权斗争。


虽然,Facebook“低头”向用户每人赔偿 150~300 美元,但很多人依旧对这个数额有所争议:每个用户的数据到底该值多少钱?


谁的用户数据更值钱?


如今,很多公司的崛起,后续的发展都依赖于数据。基于用户数据,他们可以做出更加明智的业务决策。而且,依托积攒的用户数据,这些科技公司能够不断向投资者展示他们已经取得的成就以及未来具备的发展潜力。


这些用户数据可能包括人们的浏览器浏览记录、App 操作习惯、个人身份信息、手机里的图片、地理定位、甚至语音信息等等。


不过,随着用户隐私保护意识的“觉醒”,大家除了关注科技公司如何运用、管理数据,另一个问题也开始引起讨论:从这些数据中获益的公司,是否应该和用户一起分享因数据而生的巨大财富?消费者数据到底值多少钱?


Quartz 的一篇报道指出,虽然消费者表面上是在免费使用某些 APP 的功能、服务,但实际上,用户是通过向这些公司提供大量个人的甚至是敏感的隐私信息来“付费”的。


美国议员 Chris Hansen 认为,“我们每个人都在通过传递大量数据来实现价值的传递,因此寻找一种方法来确保用户能分一杯羹很重要。”他希望用户能够保留对数据的控制权和所有权,避免他们自己的数据被科技公司或者其他机构随意出售和利用。


应用人脸等生物信息的场景越来越多,图为 2019 世界机器人博览会上,观众在体验人脸识别系统|视觉中国


批评家 Chris Hughes 建议,对于使用用户数据的公司(无论是科技巨头、银行还是零售商)征收 5%的税,每年可产生至少 1000 亿美元的收入。使用该税收来支付数据红利,每位美国成年人每年将收到一张约 400 美元的支票。


Chris Hughes 甚至认为,与石油不同,数据是没有穷尽的资源,付给用户的支票金额可能会随着时间增加。


那么,一个人的数据何时比其他人更有价值?


斯坦福大学计算机科学研究员 James Zou 这样解释:“如果我只是 Facebook 的一位普通用户,并且有很多与我类似的同质化用户,那么我的数据实际上就没那么有价值,因为你是可以被替代的案例。”按照他的观点,数据的价值取决于用户数据的独特性,以及用户是否点击了在线广告并从中购买了任何东西。


James Zou 使用了一种在经济博弈论中的模型,它实质上是计算每个人对结果的贡献权重,以便公平地分配最终获得的奖金。不过,这目前也只是一个初步的想法。


未来的三方博弈


当然,并非所有人都同意“对消费者数据定价”是一项有价值的工作。


国际非营利性的数字版权和法律组织 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 发言人表示,“让消费者从公司那里获得几美元来换取不受监控的资本主义,这不是一件好事。”他说,隐私保护应该是立法者的首要任务。


人工智能、数据隐私、生物信息,我们和这些新兴事物打交道的时间并不长。如何让参与其中的公司和人走在正确的路上,不能仅仅依赖于他们自身的道德约束。一旦失去了约束,遭殃的必然是每一个与之相关的普通人。


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是多方参与的持久拉锯战|视觉中国


然而,尽管我们一直批评这些平台利用我们的数据牟利,但我们还是需要依赖这些公司。如何通过博弈达成多赢的均衡?这背后,是用户、企业、政府,个人信息保护的三角拉锯。


比如,是否能够让互联网公司定期披露从用户处获取数据的情况,以及可能指向的某些收益,并确定这些公司是否在从事任何反竞争行为。


《纽约时报》曾报道过一家名为 Clearview AI 的公司,一直在网上挖掘、抓取人脸图片来建立庞大的面部识别数据库。也就是说,如果你不认识某个人,但拍了一张他的照片,理论上,可以用图片搜索来找到他的全部信息,比如家庭住址、有无孩子等。曾经,有一位亿万富翁通过该公司的软件“人肉”了一名女儿约会对象的信息。这当然违反了隐私保护的法律,这也是为何我们要争取自身数据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原因。


可以说,身处其中的每一方都无法独善其身。只有当企业树立起保护用户数据隐私的意识,政府通过出台相关的法律进行引导、约束和规范,企业、政府和用户三方在博弈中建立平衡,才能**程度发挥科技向上的力量,才能对个人生活、社会进步产生推动性的作用。